残疾人考事业编政策

残疾人考事业编政策 招录要求与权益保障机关、事业单位有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的法定责任,省级、地市级编制67人及以上的事业单位(中小学、幼儿园除外)须在2027年底前至少安排1名残疾人就业。体检以“正常履行职责”为前提,不得增加与岗位无关的身体条件要求,省级部门会制定专项体检条件,允许使用轮椅、助听器等辅助工具。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