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金生的个人履历

刘金生的个人履历 自1995年9月至1998年7月期间,该同志参加了省委党校在职研究生班经济管理专业的学习。进入新世纪后,于2000年2月起担任汕尾市委常委、秘书长,同时兼任陆丰市委书记职务。同年6月,工作职责进行调整,继续担任汕尾市委常委并分管陆丰市全面工作,直至2001年9月。此后职务发生变动,自2001年9月至2003年2月期间,担任汕尾市委副书记,同时继续兼任陆丰市委书记。2003年2月起工作重心转向政法领域,除继续担任市委副书记外,新增市委政法委书记职责,全面负责政法工作,这一任职持续至2007年1月。2007年1月工作领域发生转变,开始任职于广东省农业厅,直至2009年10月。这段经历展现了从地方党政领导到省直机关的工作轨迹,体现了多岗位锻炼的特点。在汕尾工作期间,先后经历了秘书长、县委书记、市委副书记兼政法委书记等关键岗位,积累了丰富的地方治理经验。特别是在陆丰任职期间,作为地方主要领导主持全面工作,对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负有重要责任。后续在省委党校的系统学习为其提供了经济管理领域的专业支撑,而政法工作经历则拓展了社会治理方面的实践经验。这些不同阶段的工作安排,反映了干部培养使用的连续性特征,也体现了工作领域从地方具体管理向省级专业部门过渡的职业发展路径。